銅陵市貧困婦女兒童救助資金(下稱資金)是在市財政支持的10萬元起步資金的基礎上,經多種渠道募捐而設立的公益資金。為管好用好此項資金,切實發揮資金效益,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貧困婦女兒童救助資金以幫扶婦女兒童為主要目的而建立的公益性、互濟性、群眾性的社會資金。
第二條 資金的使用,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和應急性原則。
第三條 救助對象:特困婦女兒童。救助范圍: 1、城鄉特困家庭患重大疾病的婦女和兒童;2、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造成臨時嚴重困難需要緊急救助的城鄉特困家庭婦女和兒童; 3、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需要臨時緊急救助的城鄉特困婦女和兒童。救助標準:為困難婦女、兒童提供臨時生活救助。對因下崗失業、家庭暴力、殘疾或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婦女兒童提供 500 元以內的生活救助。對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困難的婦女兒童,給予一次性救助,癌癥類重大疾病一次最高可達 2000 元,每戶每年累計救助最高額度不超過 3000 元。
第四條 救助資金以現金的形式發放。每年在“六、一”兒童節、母親節、元旦春節期間集中救助貧困婦女兒童。如遇到重大、緊急情況下,可以對被救助人進行個別發放。
第五條 貧困婦女兒童救助資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一)行政事業單位開支和人員經費;(二)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 (三)裝修辦公場所及住房;(四)購買交通工具及通訊、辦公等用品;(五)其他與特困婦女兒童救助資金使用范圍不相符的支出。
第六條 設立貧困婦女兒童救助資金管理領導小組,作為資金管理的指導和協調機構。領導小組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員若干名;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兼任,副主任由市婦聯主席兼任,,成員由市婦聯、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資金的日常管理和運作。辦公室設在市婦聯。
第七條 救助程序:符合本辦法條件的救助申請人應當持當地基層(街、鎮、鄉)婦聯出具的困難證明;因病致貧的救助申請人還應持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證明,向縣區婦聯提出救助申請??h區婦聯審核后,將申請材料報市貧困婦女兒童救助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鸬膿芨?,由救助資金管理領導小組審批。
第八條 資金納入專戶管理,??顚S?,并建檔登記。救助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應于每年年底向救助資金管理領導小組報告當年資金的使用情況,并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當年未使用完資金,可以結轉到下一個年度統一使用。
第九條 在征得被救助人同意的情況下,通過媒體進行公示。
第十條本辦法由銅陵市婦聯、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銅陵市婦女聯合會 銅陵市民政局
銅陵市財政局 銅陵市審計局
2013年11月4日